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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和某位園長聊天時才發現,

原來家長和園方對超收的定義完全不同

家長:依師生1:8 或1:15 來判斷 (小班以上1:15)

(所以家長參觀時,園方通常會事先將每班安排好,以符合這個被家長期待的數字)

園方:政府會派員稽查園區空間,並依規範來訂

定每個幼稚園可以收生的總數。

記住,是總數,

也就是說如果A幼稚園依法可以收100個學生,

那麼無論他們開幾班,(混齡並不違法)

只要他們不超過這個數,就不算違法,

每位學生每學期也都領的到台中市政府補助1萬5

至於年齡層和師生比例,沒人care

 

另外,比較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有一種是家長為了讓孩子擠進去名校

所以願意讓孩子當那101個,

條件是領不到補助1萬5,也沒有團保 

(會不會太誇張!)

對園方來講,

反正每日都有小朋友請假,政府也抓不到

 

這是否就叫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難怪明明一堆超收,卻沒有人去抓)

當初設定師生比例,是為了避免老師過勞,

也避免孩子危險。

 

現在台中市政府加強補助,卻不更加強取諦

結果...補助進了業者口袋,

而老師還是過勞,孩子還是危險

 

被蒙騙的家長們通常要等孩子上了1學期後

才會恍然大悟,

當初幼稚園根本是作秀(其實超收)

但是想到轉學,孩子又要重新適應,

如果適應失敗,全家的生活步調又全被打亂

只好繼續忍耐(特別是在上班的媽媽)

 

建議各位媽咪們最好在孩子剛開始上課時

也就是第1個月的適應期

不定時的去孩子的班上探訪一下

畢竟孩子年幼,又是要待上好幾年的地方,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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